郭 倩 陈飘飘
(广西大学政治学院,广西 南宁530004)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长期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自己则留居农村的已婚妇女[1]。农村留守妇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新的特殊群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当前学术界以及社会媒体通常是将“农村留守妇女”当成被社会边缘化的弱势群体来研究的。目前,学术界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关注农村留守妇女:一是留守妇女作为弱势群体自身的消极因素。由于丈夫长期在外打工,造成留守妇女在生活和精神方面的双重压力,对自身的身心健康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二是农村留守妇女长期生活在偏远农村,个人文化心理等素质低,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农村留守妇女成为农村生产新的主力军,应当重塑留守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前两种观点只看到了农村留守妇女的消极的一面,不是真正地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看待问题,没有全面看待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现象,而是当做社会问题看待。本文主要延伸第三种观点,试图从农村留守妇女自身的主体能动性来研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留守妇女参政的积极意义。
福州市委党校吴碧英副教授将农村妇女的闲暇生活界定为:农村妇女在可以为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内普遍进行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