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萧统之“时义”

2012-04-02 04:25:54王珍珠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王珍珠

(商丘工学院,河南 商丘 476100)

一、引 言

研究《文选》的选文标准,萧统《文选序》是最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学界以往研究大多集中于对“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辨析上。最早对此作出阐发的是清人阮元,他在《与友人论古文书》中说:“昭明《选序》,体例甚明。后人读之,苦不加意。《选序》之法,于经、史、子三家不加甄录,为其以立意纪事为本,非沉思翰藻之比也。”[1]610又在《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中发挥道:“昭明所选,名之曰‘文’。盖必文而后选也。经也,子也,史也,皆不可专名之为文也。故昭明文选序后三段特明其不选之故。必沉思翰藻,始名之为文,始以入选也。”[1]608殷孟伦认为:“‘事’指写作的活动和写成的文章而言”,“‘义’指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容而言”,并直译其为:“写作的活动和写成的文章是从精心结构产生出来的;同时文章的思想内容终归要通过确切如实的语言加工来体现的”。[2]79再有朱自清在《文选序“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一文中指出:“西晋以来,论文的常用‘事义’这个词;虽然对举的时候多,本来却是连文。事,人事也。义,理也。引古事以证通理,叫作‘事义’。……所以‘事出于沉思’的‘事’,实当解作‘事义’、‘事类’的‘事’,专指引事引言,并非泛说。‘沉思’就是深思。《南史》六十九《傅脾传》说绊为文‘未尝起草,沉思者无以加甚’可证。……若说‘义归乎翰藻’一语专指‘比类’,也许过分明画,未必是昭明原意。可是如说这一语偏重‘比类’,而合上下两句浑言之,不外‘善于用事,善于用比’之意:那就与当时风气及《文选》所收篇什都相合,昭明原意当也不外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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