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开林,刘晓亮
(东北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配偶进城务工,本人却长期在户籍所在地的行政自然村落生活的妇女。“据国家民政部统计,农村留守妇女人口数量已经达到4 700万,占留守人口的54.2%。而来自全国妇联的统计则显示,妇女已占中国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1]。这一庞大的留守群体,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更是促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撑群体。然而,随着配偶进城务工,农村留守妇女承担着社会与家庭带来的巨大的生活压力和发展压力,她们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现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严重制约着农村留守妇女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需求,同时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011年初,东北财经大学人权理论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了“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问题调查分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利用寒假假期,分别对河南省Y市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现状进行了实地的调查分析。本次调研地点为河南省Y市,该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西地区,共有行政村落200多个,人口约60余万。本次调研以问卷调查和走访交谈为主要形式,以年龄在25—50岁之间的农村留守妇女为调研对象,以她们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社会权利的维护保障现状为调研内容,共设计发放问卷400份,收回问卷381份,其中有效问卷356份;共走访家庭500余户,比较深入地了解了当前农村留守妇女生活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