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停停
(四川文理学院 学报编辑部,四川 达州 635000)
在明清拟话本小说中,绝大多数贞节烈女都认同贞节是女人必须遵从的基本道德,守节是女人的“本分内事”的观点。尤其在传统型贞节烈女的意识中,贞节甚至是女性人生的全部意义和唯一价值,是比生命更为重要的东西。[1]为了贞节,一切都可以放弃——父母、爱情,乃至自己的生命。《醒世恒言》第三十六卷《蔡瑞虹忍辱报仇》中的蔡瑞虹就认为:“男德在义,女德在节;女而不节,与禽何异!”[2]781将贞节视为女人和禽兽的本质区别。《醒世恒言》第三十二卷《黄秀才徼灵玉马坠》中的韩玉娥与书生黄益两情相悦,出期密约。后玉娥被吕用之抢去欲娶为夫人。玉娥道:“奴家虽是女流,亦知廉耻,曾许配良人,一女不更二夫。况相公珠翠成群,岂少奴家一人。愿赐矜怜,以全名节。”[2]687抵死不从。《醒世恒言》第九卷《陈多寿生死夫妻》中的陈多寿在未婚夫身患恶疾,父母逼其改聘时,毅然决然地说:“从没见好人家女子吃两家茶。贫富苦乐,都是命中注定。生为陈家妇,死为陈家鬼”。[2]185在这种贞节观的支配下,绝大多数贞节烈女都信守“好女子不吃两家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将“从一而终”视为绝对合理的当然法则,把获得贞节烈女的名声,得到朝廷旌表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这就使得她们的守节行为往往带有鲜明的自觉性和决绝性。一般来说,当她们面对父母逼其改嫁,或遭遇暴力胁迫等境况时,为了保守贞节,往往毫不犹豫地选择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