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艳
(肇庆学院文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2)
不慕神仙爱鬼怪
——论《剪灯新话》的鬼神故事
温 艳
(肇庆学院文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2)
《剪灯新话》22篇故事中,有16篇涉及到鬼神。这些鬼神故事因融入了作者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而呈现出新的时代特点。《剪灯新话》中的鬼神故事明显地体现出作者在题材上对人神故事的弱化和对人鬼故事的偏爱,这是异类题材内部发展演变的结果,更是作者借小说反映和批判现实的有意选择。
《剪灯新话》;人鬼故事;虚幻;批判现实
《剪灯新话》是元末明初文人的一部文言小说集,作者瞿佑,字宗吉,号存斋,浙江钱塘人。《剪灯新话》作于洪武十一年(1378年);永乐十八年(1420年),瞿佑重校《剪灯新话》,补作《寄梅记》。瞿佑继承了古代小说好言鬼述异的传统,在《剪灯新话》的22篇故事中,有16篇言及鬼神怪异,占全书的73%。但是,《剪灯新话》中的鬼神怪异故事并不只是对传统故事模式的复述,而是结合时代背景,作者将自己的人生经历、社会现实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融入故事中,使《剪灯新话》中的鬼神故事呈现出新的时代特点。
神仙故事是魏晋小说与唐传奇所偏好的题材。道教认为,宇宙空间可分为上、中、下三界,“上界则仙,中则人,下则鬼。人善者得为仙,仙谪之更为人,人恶者更为鬼,鬼福者更为人。鬼法人,人法仙,循还往来,触类相通,正是隐显小小之隔也”[1]。仙、人、鬼分布在不同的宇宙空间,他们之间可以“循还往来”互相转换。神仙的生命超越时空,他们无所不能、无忧无虑、自由快乐,是先秦典籍和两汉魏晋小说所赞美、渴望和追求的理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