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志
(吉林大学 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沃尔策: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之间
姚大志
(吉林大学 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沃尔策的立场是特殊主义的,而特殊主义容易导致相对主义。为了避免相对主义,沃尔策必须找到一条从特殊主义通达普遍主义的道路。对于沃尔策来说,这条道路有三个阶段:首先是区分两种普遍主义,即“法则性的普遍主义”与“重复性的普遍主义”;其次是提出“道德最少主义”,以便从特殊的“厚的道德”中抽象出普遍的“薄的道德”;最后是提出多元文化主义,以包容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
沃尔策;特殊主义;普遍主义;文化多元主义
沃尔策(Michael Walzer)以社群主义理论家闻名于世。与其他社群主义者不同,沃尔策的社群主义是特殊主义的。从方法论上说,沃尔策反对西方自古希腊以来一直处于支配地位的普遍主义哲学,声称自己的观点完全是特殊主义的,从没有脱离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从正义理论方面说,沃尔策主张,正义是分配善的方式,任何一个社会分配善的方式都不是普遍的,而是特殊的。善是特殊的,因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善,而不是只有某种善;分配善的方式是特殊的,因为善与善是不同的,不能加以同样的对待;对善的理解是特殊的,因为文化是特殊的,每一种文化对善和分配善的方式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问题在于,特殊主义容易导致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