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基层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2-04-12 09:38焦彩霞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监督权议事监督制度

焦彩霞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山东青岛 266109)

浅析社区基层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焦彩霞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山东青岛 266109)

社区基层民主监督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通过考量其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浅显建议,以期能抛砖引玉,为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发展谋良策。

一、当前社区民主监督的现状

(一)居民群众的主动性监督进一步增强

随着基层社区民主法制实践的发展,广大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及监督意识逐步增强,自觉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的民主管理活动中,对社区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积极监督。党员、居民代表及群众列席参加社区两委会的比例越来越高,个别社区列席人员的覆盖率达到居民总数的30%以上。另外,群众通过投诉、纪检信访反映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的数量有所增长,从侧面折射了居民监督的主动性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社区内部组织化监督形式初具形态

尽管当前社区的民主监督整体上比较零散、单项化,但是出现了一些组织化监督的雏形:一是公开监督组织,即对社区居务公开实行专项监督的居务公开小组和对社区财务实行专项监督的民主理财小组。二是党员、居民代表会议。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分别是是党员会议、居民会议的授权组织形式,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对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审议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工作报告等。社区每年召开的党员、居民代表大会,较好的发挥着组织监督作用。三是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社区两委会作为社区的常设组织机构,是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发挥着比较全面的组织监督作用。

(三)社区民主专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当前社区居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监督制度等专项监督制度规定越来越细化,操作性越来越强。90%以上的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因现在的监督制度越来越严格了,主动提高了按章办事的的自觉性。

(四)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运行推动着民主监督的实现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及民主管理等民主制度的运行,是社区民主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近年来,各社区民主实践活动越来越丰富,如成立民主议事会,吸纳部分社区居民讨论发展社区发展事务;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建立民情日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了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当前社区监督存在的问题

然而,也不否认,社区干部权力集中导致基层腐败问题也较为突出,无论是被查处的案件还是信访举报与投诉的数量,普遍呈上升趋势。权力集中、监督制约机制失衡,社区民主监督运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社区监督权分布严重失衡,居民群众的监督被边缘化

社区两委会作为当前社区的常设组织机构,掌握着社区运行的绝大部分权力,包括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从而导致社区监督权的分布不平衡:其他社区组织的监督权弱于两委会,群众甚至党员、群众代表的监督权也远远小于社区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主动权掌握在社区两委会中,个别社区实行“选择式”民主:社区干部根据需要召开民主程序会议,小事民主大事不民主,表面公开实际不公开,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群众监督的知情权,居民群众的监督力度减弱,监督被边缘化。

(二)现有组织监督分散,缺少强有力的专门监督组织

监督是一项专门性工作,需要相应的专业性技术,通常需要相应的专门监督组织来行使专门监督权。如街道及其以上党政组织,都配有专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虽然社区内部有专门化的监督小组,但这些监督小组各自都有倾向性,难免会出现监督漏洞,如当前对社区民主决策的监督出现空白。此外,当前社区内部监督组织之间没有健全沟通机制,如居务公开监督小组与民主理财小组各自定向监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造成监督资源浪费,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三)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监督效果

任何一项制度的推行与落实都需要相应的监督措施,作为监督制度也不例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项专门监督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在执行过程中变了样。如村务公开监督制度出现公开内容笼统,不及时,避重就轻,公开制度大打折扣。

另外,社区两委会的“强势”地位,下设的专门小组难以与之抗衡,党员、居民代表大会等监督组织启动困难,运行工作机制不健全,使得民主制度的落实较多的依赖于社区两委会的自觉行动,依赖于社区主要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否则,放松自律要求,社区两委会及主要负责人可以直接左右民主程序的结果,形成对内对外一种声音,使社区干部在体制内得不到有效监管。

三、建议与对策

围绕社区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目标,着力完善的民主监督制度,促使社区干部依法、依规、依序管理社区事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遏制基层社区源头腐败。

(一)探析成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实现专门监督组织的效能

通过整合现有的监督资源,组织社区居民民主选举5—7人组成社区监督委员会,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担任主任,书记和主任不能是监督成员。社区监督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下设居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全面组织实施社区专门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进一步强化监督约束力。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对社区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二是对社区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社区“勤廉双评”活动。三是对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四是加强对社区财务资金及重点工程监督。五是对社区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有权向街道、居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协助街道纪工委查处社区干部违纪违规案件。六是主持召开罢免居委会成员会议。居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街道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二)进一步强化民主制度落实,实现民主自身的监督效能

社区民主制度的执行情况是衡量社区监督力度的重要标准,通过制作印发民主议事手册、上墙制度牌等方式,强化社区对民主议事制度的学习认识,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一是梳理社区民主决策议事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及社区事务运行的实际情况,逐一排查清理社区须民主决策议事的项目,开列社区议事清单。二是科学设置民主议事流程图。根据社区议事项目清单,法律政策等规定,根据各议事组织的性质及权能,界定各自的权力,设置社区民主议事的工作流程。三是强化决策的程序性制度,严格执行法定议事规则、表决程序及决议公示程序,以理顺民主议事的法律效力及执行力。通过强化制度的落实,保障民主的健康运行,实现其自身的监督功能。

(三)强化上级部门的指导规范力度,实现上位监督的效能

社区民主监督单靠社区自身工作是难以实现的,需要街道等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加强对社区民主监督的指导规范力度:一是出台相应的指导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社区重大事项、经济合同等制度下文进行专门指引,如浙江省市相关部门专门下文指导社区监督委员会运行。二是对社区民主决策议定的审核监督。社区重大事项的民主决议报街道审核备案,街道出具审核意见书,加强监督。三是健全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街道成立由纪工委等、督查室、组织科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对社区民主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其次,落实奖惩制度,将社区民主监督纳入社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中,通过绩效考核机制,推动社区民主监督活动真实有效的运行。

总之,社区民主监督权是社区权力体系中的关键性权力,是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对社区干部监督约束的重要方式。完善社区基层民主监督,积极构建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促使社区干部依法、依规、依序管理社区事务,对于遏制腐败推动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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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

焦彩霞,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宋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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