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与措施

2012-04-12 09:38姚广军
山东社会科学 2012年1期
关键词:群体性矛盾利益

姚广军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烟台 264000)

浅谈企业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与措施

姚广军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烟台 264000)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调整呈现出活跃的迹象,各种矛盾不断增多,特别是企业与员工利益的矛盾增加明显,这种状况将影响到企业的和谐与发展,进而对和谐社会建设产生消极影响。为此,企业的管理者应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如何降低和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科学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矛盾,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利益格局;群体性矛盾;预防和处置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调整呈现出活跃的迹象,各种矛盾不断增多,特别是企业与员工利益的矛盾增加明显,这种状况将影响到企业的和谐与发展,进而对和谐社会建设产生消极影响。为此,企业的管理者应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如何降低和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科学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矛盾,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维护员工利益,消减矛盾

企业改革必然要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必须保证,否则就违背了企业改革的初衷。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员工利益。

1.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决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并有可依据的法律法规。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事,决不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而在本企业改革的大政方针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实行民主决策,员工决策改革。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要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一些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决策的出台,要充分估计员工的承受力,充分考虑到政策出台后可能给企业员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防止因决策不当或失误引发群体性矛盾的发生。改革的具体方案,应当经全体员工研讨,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这样,就能使绝大多数员工明了改革的意义,同时获得员工对其权益保障的认可,减少企业与员工的冲突面,避免群体性矛盾的发生。

3.改革决策科学,可以选择出路。国有企业改革一般而言,矛盾集中于可能要离开本企业,下岗另谋出路的员工中。因此,企业的改革方案应提供多种出路选择。例如,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下岗待业,企业建立新的独立法人部门,供其选择再上岗等。使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有出路,有希望,增强其对出路选择的认可度,达到消除矛盾的目的。

二、建立预防机制,未雨绸缪

企业改革要保证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可能会给少部分员工利益带来影响并由此而产生矛盾。所以,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要未雨绸缪建立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1.健全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和机构,使所有员工有合法的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地反映自己的问题的途径。企业的信访机构可以由相关部门兼行职责,例如,总裁(总经理)办公室。能够及时、如实、充分地反映员工的意愿。同时,由法律顾问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事部门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政工(群工)部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情绪等等。切实保证员工能够正确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

2.前移思想阵线,下移预防重心要。企业内部各级领导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要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清醒地看到推进企业改革的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风险,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问题仍然存在。宁可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些,充分做好可能出现甚至发生一些较大问题的思想和工作准备,抓好企业稳定、预防群体性事件。实践证明,纠纷隐患的信息来源在基层,解决问题的重心仍在基层,应该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注意了解员工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针对员工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理顺员工情绪,决不能使员工的不满情绪高涨、激化,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罢工、上街游行、请愿等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3.坚持矛盾排查,汇集矛盾信息。任何一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产生、酝酿、发展、爆发的过程,其特征、迹象都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及时获取,准确分析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有效信息,对正确判断、全面掌控局势、处理突发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实行矛盾排查制度,对发现的可能诱发群体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化解、缓解和控制等措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力求获得预警性、超前性的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控制。对倾向性、热点性、难点性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早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赢得工作主动权。

三、制定应急预案,处置事件

1.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企业应建立统一的群体事件预防与处置领导组织架构,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稳定工作机制运行,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对因工作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和矛盾性质转化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例如,建立由本企业高管直接领导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群众团体组成的群体事件预防与处置领导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可由安全保卫部门行使主管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

2.实行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处置。一是要认真分析问题的由来,指挥处置时注意策略,做到冷静、慎重、果断;二是有关主要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协作,向员工作安抚和解释工作;三是处置中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情为先,以理为据。应以极大的耐心对参与者多同情、多理解、多关爱。决不能一说就吵、一谈就崩。要满足员工的知情权、批评权,不能把员工不放在眼中,特别是在现场更不能表露有伤害员工感情的东西和同员工的对立情绪。要认真倾听员工的意见,确实有道理的要予以解决,有一些道理的要合理采纳,没有道理的要讲明原因,决不能给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堵马路就解决”的错觉;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体性事件大多数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因此,相信和依靠群众。由于参与事件的相当一部分员工可能是被列入或卷入、甚至是围观追随的,我们要采取“教育多数,孤立少数,分化瓦解”的战术,有目的地选择员工方面的沟通代表,与他们进行对话、谈判、斡旋,设法使不明真相的员工站到我们这一边。在对员工做思想工作时,要从大处着眼,不能局限于就事论事,要克制态度,站稳立场。这样,就为我们的调处工作争取到了主动权;五是要宽严适度以法为本,遵循工作规律。要掌握“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规律。多分散、少集中,因势利导。对一般参与员工多对话、少对抗,防止对立情绪上升。对待骨干成员要多训诫、少抓人,防止矛盾转移。出现矛盾尖锐对抗状态时,也可视情况采取“冷处理”的办法加以“缓冲”,然后择机介入解决。当稳定大局受到影响时必须请求地方政府提供支持,应有足够的警力控制事态,必要时采取强行带离或强制清理的措施,通过果断处置,使闹事者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3.做好事件善后,防止出现反复。一是应抓紧解决问题,落实承诺,取信于民。已提出解决方案或已有答复意见时,应抓紧组织实施。特别是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加大协调力度,尽快予以落实和解决;二是要及时请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性质的问题,做好对触犯刑律的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该逮捕的逮捕,该拘留的拘留,该教育的教育。三是应注意动向,防止反弹。有些群体性矛盾,由于政策覆盖面等客观原因,很难一步解决到位,只能暂时稳定员工的情绪,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一经鼓动,或受其他外来因素影响,又会出现反复。因此,要高度警觉,发现有可能出现反弹的苗头,要及早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做好事件回顾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事态平息后,要及时了解曾经参与人员的态度和反映,了解已采取措施的实际效果,及时发现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措施,妥善予以处理。对已发生的群体事件,要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提高解决群体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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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6

姚广军,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治保专员、政工师。

(责任编辑:栾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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