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岩松
(宁波大学体育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逐渐将视野聚焦于社会成果均等化分配等方面。不可否认,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结构、水平、质量与公众体育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矛盾。基于此,调整现行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则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在对已有研究分析和现实需要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认识。
长期以来,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属政府单一供给主体,这种状态是在市场机制和社会推动力量不足的一种选择,尽管政府供给主体在体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始终存在着由市场需求信息的不完全性,使大量的资源配置效益不高的问题。由于体育公共服务属公共品属性,完全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也会导致供给过度市场化的问题。由此,可以形成一个基本判断:体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会存在或“政府失灵”或“市场失灵”的问题。如何通过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以均衡两种资源配置的效应,可能是一个好的认识起点。新公共服务理论学派提出过一种观点:在公共品投入方面,可以将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纳入供给主体体系中,形成主体多元化结构。一方面,非政府组织或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体育服务,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的部分职能,分解财政转移支付的竞争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政府失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