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蜀人
(西南民族大学 政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近年来,对于政治哲学的研究,随着实践哲学的复兴,也成为了当今中国思想界的主流话语。然而,在研究政治哲学时,我们也不难看出一些问题,例如,在国家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经常是用社会来取代政治,将政治问题转化成为了社会问题。这就使得我们的政治哲学研究同社会学或社会哲学混淆不清;而在政治哲学研究中,又往往只注意国家权力的运用和限制,而忽视对于公共领域以及公民的相关研究。这就使得政治成为了权力的代名词。这样的研究有意或无意地强调了国家权力在公共领域中具有决定作用这一错误观念。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对于政治与公共领域还缺乏基本的认识,我们还是在日常话语的意义上是来理解所谓的“政治”,而没有将“政治”还原到理论层面进行透视。因此,本文拟对政治与公共领域关系进行清理,从而确定出它们的含义、范围和作用,这或许会对当前政治哲学的研究给出一些启发或建议。
一
在现代汉语里,政治“是指阶级之间、民族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基于各自根本利益所发生的相互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活动。”①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Ⅱ》,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但是,这一定义的语义不详,我们还是不能从中知道政治是什么。因为所谓的根本利益可以是经济的,也可以是政治的,而与此相应,相互关系和活动就不知所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