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华
(阜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
赋得诗,或称“赋得体”,是南朝齐梁时期随着“赋得”这一创作方式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一个诗歌类别,因诗歌标题中一般有“赋得……诗”或“赋……得……诗”而得名。赋得诗不但在南朝非常繁荣,而且对其后的中国诗歌有深远影响。本文即从此入手,对南朝赋得诗的发展过程、赋得诗在命题、取材、诗歌形式等方面所具有的特点,及其对唐代以后分题诗、分韵诗、试帖诗三类诗歌的影响等相关问题,进行一次比较系统的探讨。由于隋代保存下来的赋得诗数量很少,而赋得诗在唐代又一分为三,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本文把隋代的赋得诗与南朝的赋得诗放在一起考察,总称之为“唐前赋得诗”。
探讨唐前赋得诗,首先要弄明白“赋得”一词的涵义。清代俞樾《茶香室丛钞·四钞》卷一三“古人分韵法”条云:
按所谓赋韵者,非诗赋之赋,乃赋予之赋……赋韵者,谓以韵字分给众人也。余因此乃悟赋得之义。《困学纪闻》云:“梁元帝《赋得兰泽多芳草诗》,古诗为题见于此。”至今场屋中犹用之,然所谓“赋得”之义,多习焉不察。今乃知亦赋予之赋,盖当时以古人诗句分赋众人,使以此为题也。《江总集》中有《赋得谒帝承明庐》、《赋得携手上河梁》、《赋得泛泛水中凫》、《赋得三五明月满》等诗,并是此义。题非一题,人非一人,而己所得此句也,故曰“赋得”。今场屋中诗通场共一题,而亦袭用其名,误矣。[1]
此处对“赋得”涵义的探讨,尚有可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