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铮,陈 浩
(上海大学 社会科学学院,上海 200444)
城镇化进程既是工业化的伴生物,也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必经历史阶段。在小城镇成长过程中,其生命力主要来自于要素的迅速聚集,而在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迅速聚集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负效应。为了保证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城镇建设的理念应运而生。基于此,本文试图从政府责任角度出发,针对小城镇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宏观、中观、微观等多层面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设想。
生态城镇概念是在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首先提出来的。关于生态城镇的内涵,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至今尚未有统一的定论。苏联生态学家0.Yanitsky 在1984年提出:“生态城镇是一种理想城市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取得最大程度的保护,物质、能量、信息高速利用,生态良性循环。”沈清基先生从城市生态学角度认为:“城市是由社会、经济和自然三个子系统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一个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态城市的复合生态系统应该是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关系协调、达到动态平衡状态的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合理是指适度的人口密度、良好的环境质量、充足的绿地系统、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效的自然保护;功能高效是指资源的优化配置、物力的经济投入、物流的畅通有序、信息的快速便捷;关系协调是指人和自然协调、社会关系协调、资源利用和资源更新协调、环境胁迫和环境承载力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