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生,郭娟娟,2
(1.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胡聘之在1895-1899年间担任山西巡抚,期间改革教育、兴办学堂、筹划实业、兴修铁路,可谓一位勤于政事、政绩显著的地方大员。但由于其为筹得开办近代矿业及修建铁路的巨额资金,1898年允准了刘鹗的晋丰公司与英国福公司签订的借款合约,为当时晋人及后来的学界所诟病,成了出卖山西矿产的历史罪人。
然而,近来随着一份记载山西保矿运动历程的珍贵史料《石艾乙巳御英保矿纪闻》①《石艾乙巳御英保矿纪闻》原件现存于山西省阳泉市西郊3公里平潭镇官沟村的银元山庄博物馆,为参与山西保矿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张士林所作,由另一位保矿运动的领导者黄守渊后人搜集。文件系麻纸手抄墨稿,共47页,加上其序文及小引在内共11 419字;记述时间从1905年2月18日至1910年2月25日共五年;详细记载了参与平定保矿运动的主要人物39人,为保矿召开的大小会议17次。该史料不仅详细记述了当时参与平定保矿运动人物的活动,而且通过这些人的活动可以清晰地看到山西保矿运动从酝酿、发起、高潮到成功的历史全过程。(平定古称石艾)的发现,引发学术界对山西矿案的再次关注。相关学者通过对《纪闻》进行史料辨析,确认其中反复提到的一位在山西保矿运动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幕后人物“崇儒公”即为胡聘之。②相关史料辨析见刘建生,任 强,郭娟娟“《石艾乙巳御英保矿纪闻》中‘崇儒公’的辨析”一文,刊载于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1):136-139.由上推知,胡聘之既充当了“出卖”山西矿产的罪人,又参与了为争回山西利权的保矿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