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中华
(江苏省吴江市水利局 215200)
陈 平
(吴江市堤闸管理所 215200)
水行政许可档案是详细记录水行政许可相对人从申请、补正申请资料等到水行政机关受理、论证、审查、现场查看、决定等一系列许可过程中出现的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等资料。它反映出此水行政许可的详细过程,将此过程用证据形式来固定下来,能够为日后的水行政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基础资料,并能真实地记录水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和效能。
2005年实施的《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虽然《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没有直接规定对水行政许可的档案管理的要求,但公开是所有行政许可的原则,即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并在若干条款上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规定公众有权查阅有关内容,这就间接地对所有行政许可的档案管理提出了要求。其主要内容如下:
a.《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公开水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和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这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是水行政许可公开原则的重要内容。根据该规定,水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要公开,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以及听证等都要公开;水行政许可的结果要公开,包括水行政机关是否受理水行政许可申请,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