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贤
(山东社会科学院 儒学研究所,山东 济南250002)
所谓“传统”,是指世代传承的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历史因素,如世代延续的思想道德、文学艺术、风俗习惯、制度规范等。但并不是所有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文化都可以称之为传统文化,只有那些具有重要价值、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才得以积淀、保存、延续下来,成为后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被人们称之为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历史的结晶,但它并不是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而是有着鲜活生命的东西。而以往我们将儒学传统或民族文化传统与当代社会发展割裂开来的观念,正是源于对“传统”认识的误解。过去那种把儒学、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社会对立,从而把传统文化看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包袱的观点,正是因为把传统看作僵死的、凝固不变的古代文化的原本。其实我们所说的传统不应该是这样的死传统。事实上,古人在特定的环境中,对特定的人所讲的话,如果没有后代人的阐释、引申、发展,就不可能成为传统。我们所说的是活传统,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代与代之间,一个历史阶段与又一个历史阶段之间,既保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又在社会的创造与再创造中不断发展着的文化传统。这样的传统,借用当代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的看法,是“围绕人类的不同活动领域而形成的代代相传的行事方式,是一种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它“指一条世代相传的事实之变体链”,即“围绕一个或几个被接受和延传的主题而形成的不同变体的一条时间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