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飞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从法律视角论食品安全监管
郑 飞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虽然《食品安全法》已颁布和实施,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本文着重分析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建议
中国有句俗语叫“君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由此可见饮食对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要性。然而,近几年来我国却频繁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例如:2008年轰动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2011年的“染色馒头”事件和双汇“瘦肉精”事件等等,现在几乎每个人只要一谈起食品,不由得谈“食”色变。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关系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不统一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部门及主要职责:卫生部门负责《食品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及发放,食品卫生的检测检验、技术指导、培训体检等工作;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则是流通领域食品卫生,以及给企业发放营业执照;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发放《生产许可证》,其监管的对象是生产领域食品卫生,包括监督食品加工企业产品标准以及标准的修订和质量的检查;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对农产品的监督和管理;检验检疫及海关部门则对进出口食品的质量负责检验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