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婷
摘 要: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进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主要从理论上分析增值税“扩围”重要性及所面临的问题,并在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上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税收收入分享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236-01
1 增值税“扩围”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目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或进口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未包括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及其他劳务服务,极易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即营业税纳税人为经营需要购入商品和劳务不能抵扣已支付的增值税,而必须就全部收入缴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对生产、消费的扭曲效应较大。若把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这些行业,则可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的作用,从而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
1.2 有助于新型服务业的发展
由于企业外购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免。从税负方面考虑,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的服务。这就导致服务生产的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倘若营業税并入到增值税中去的话,企业便无需顾虑上述情况,更多的选择服务外包,促进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
1.3 有利于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金融危机后,我国把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努力扩大服务出口,作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