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晋占田课田制和北魏均田制都力图通过限定个人的土地占有量来防止土地兼并和过度集中于小部分人手中,以此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国家财政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加财政收入。“限购令”的就是一个现代版的“占田制”,这一措施对于抑制旨在抑制房产的过度集中,稳定房市。本文通过对两种制度的分析,以史为鉴,提出对“限购令”的一些看法。
引言
东汉末年,豪强地主的势力不断壮大,土地兼并激烈,农民大量流亡,而国家财政枯竭。时人称:“当今之世有三空之厄: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为了缓解国家矛盾,抑制土地兼并,增加财政收入,曹魏、西晋及北魏在汉制的基础上都进行了赋税改革,这对增加当时的财政收入有着促进的作用,同时也对后世的财政税收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西晋的占田课田制和北魏的均田制。
一、西晋占田课田制和北魏均田制分析
(一)内容
1.西晋占田课田制
占田是农民把占有的一定数量的土地,并且是在政府所规定的数量之内,及时向当地政府登记注册。课田就是督耕之意,即政府以法令形式,强迫农民耕种固定亩数的土地,用做向政府交纳田租之用。
其中,占田限额为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一人30亩。官僚地主按官品等级占田课田,规定官一品占田50顷,以下每品一次递减5顷,至九品官占田10顷。即男子或女子最多只能占田70亩和30亩,官僚类似。
另外,课田数为正丁男(16~60岁)50亩,正丁女(16~60岁)20亩,次丁男(13~15岁、61~65岁)25亩,次丁女及老小没有课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