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对金融集团的监管

2012-04-29 00:44:03于永宁
经济与管理 2012年8期

于永宁

摘要: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对金融集团的监管,是建立在反复征求业界意见和研究监管实践的基础之上。监管目标和监管对象明确,同时融合新巴塞尔协议、金融集团监管论坛关于对金融集团监管的原则,是对后续各种类金融集团进行审慎监管的积极尝试,对于正在探索金融集团监管的国家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审慎监管;金融集团;澳大利亚

中图分类号:F8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8-0033-05

除了某些政治事件以外,没有哪个国家不是在金融危机或者大型公司的倒闭事件推动下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在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改革中,除了著名的1995年沃利斯调查以外,金融领域中最为著名的案例就是发生在2001年的澳大利亚HIH保险公司倒闭事件。这起事件与之后几个月发生的美国“安然”事件在某些方面极为相似,因此可以看成是“安然”事件前传。在这之后,澳洲监管部门就金融集团监管规则制定了更加细致的监管规则,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HIH保险公司破产:提前上演的澳洲“安然”事件

在HIH保险公司(HIH Insurance Limited)存续的32年的时间内,从小到大,在倒闭前已经发展成为拥有29家一级子公司,股权控制超过200家公司的大型金融集团。按所收保费金额计算,是澳大利亚第二大普通保险公司(general insurer),约有30%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购买了HIH公司的保单。2001年3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宣布对HIH及其下属11家子公司进行临时清算,到同年5月,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宣布HIH公司正式破产,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5亿澳元,成为有史以来澳洲最大一起破产案件,给澳洲经济带来恶劣影响,并吸引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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