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尊文 张静
2012年2月10日,“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三省会商会议”在武汉召开,三省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贯彻落实三省会商会议精神,推动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加快建设,鄂湘赣三省经协主管部门和三省社会科学院共同主办,并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和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承办的“长江中游城市集群论坛”同月26日在武汉东湖宾馆举行。论坛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曾成贵、湖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盛国玉分阶段主持。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田承忠、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刘苏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和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等出席论坛。来自三省的100余名专家学者、会议代表参加此次论坛,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4名代表也应邀参加并介绍了推进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区域合作的经验。会上,三省经协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一、关于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的意义
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从宏观层面而言,有利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增强国家竞争力;对中部三省而言,有利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利用和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田承忠在致辞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作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中部地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