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从行政学视角来分析,本质上,主权起源于社会治理。从学理上看,共同体设置主权者主要是为了提供和维护公共产品。主权和主权者是两个历时性的概念。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发展到后工业化,主权的属性将从私人属性逐渐回归其本质的公共属性,主权者也从私有属性的主体转化为公共属性的主体。行政行为的行动逻辑是行政责任结构形成、责任链条传递和责任实现的逻辑。在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过程中,行政行为的责任结构从农业社会以秩序为主导发展到工业社会以效率为主导,并在后工业社会的合作共同体中形成以公平为主导的责任结构。
关键词: 行政行为; 逻辑; 主权; 行政责任
中图分类号: B8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1-6604(2012)03-0078-0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18&ZD070);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资助项目(PHR201108162)
作者简介: 谢新水,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从事行政学理论与合作治理研究。一、 行政学视角下的主权与主权者
从主权学说的发展看,尽管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博丹、阿尔色修斯、格劳秀斯、霍布斯、卢梭以及联邦主义学说和欧陆学说的研究者创造了异彩纷呈的主权概念,然而,由于它们形成的时代背景不同,不同的学者所承担的使命不同,政治领域一直发展着的主权概念至今已成为复杂、纠结和最有争议的概念。从主权理论的发展看,主权概念自产生以来便一直与国家概念一体发展,依附于国家概念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