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小产权房的“根”

2012-04-29 22:03:28徐国强张和琼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8期

徐国强 张和琼

[摘要]小产权房是目前农村土地中最具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小产权房在全国之整体发展态势,其深远影响不得不引起政府及社会各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本论文认为我国小产权房出现和存在是因为时下城市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农村地产市场巨大的利益所趋、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所致以及城市自然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产物。

[关键词]小产权房 土地管理制度 房产利益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

时代发展到21世纪,对于农村土地,最热的争议点莫过于小产权房的问题。其实小产权房并非法学术语,现行法律法规也未曾正式使用,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关于小产权房,目前通行的概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小产权是针对开发商所拥有的初始产权而言。商品房在建成之后售出之前,开发商享有的商品房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之后取得的产权是从这种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故称为小产权。第二种:产权大小是按照房屋再转让时是否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这样,普通商品房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产权大小按照产权证的颁发机关来区分。国家房管部门发放产权证的商品房是大产权,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屋是小产权ⅰ。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第一和第二两种情形下的小产权房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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