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宝
摘要:动漫产品是以文化形象符号创造价值的特殊商品,具有明显的重复消费属性,其产品的创新要兼顾消费者、制造商和发行商等多方权益需求。动漫产品的开发策略至少应体现三个方面:以受众为核心系统开发产品;跨行业合作开发产品;在新媒体平台上开发产品。
关键词:受众跨界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G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216-01
动漫是大众消费的热点文化产品,全球动漫产业每年产值400亿美元,相关的衍生产品开发更可连带产生4000亿美元的增值效应。觊觎动漫产品的巨大市场价值,北京、上海、长沙、深圳、杭州、大连等市纷纷挂牌成立“动漫产业基地”,孕育出大批的动漫企业。
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动漫有着自身的独特性。首先,它是一种非物质化的形象产品,必须依靠大众媒体进行传播,传播效果决定其价值;其次,它的商品价值能够进行多次开发,通过图书、音像制品、贴牌生产的各种商品、主题公园和以动漫元素为核心的数字内容商品等实现其市场价值的最大化。
可以说动漫产品是以文化形象符号创造价值的特殊商品,具有明显的重复消费属性,其产品的创新要兼顾消费者、制造商和发行商等多方权益需求。目前,动漫产业正呈现出群雄争霸的格局。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企业只有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就笔者的认识,动漫产品的开发策略至少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受众为核心系统开发产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