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实名买有必要吗?
◆ 杨勇
近日,笔者看到一则有关“福州购买紧急避孕药须实名”的新闻着实有趣,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过《福州日报》发布消息,称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禁止购进、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为规范避孕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建立真实完整的紧急避孕药品购销记录”。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做出实名认证规定,是为了贯彻国家的要求,也是担心有人滥用紧急避孕药药品。
买“紧急避孕药”要实名,听起来就觉得可笑,且不说这些购买者大多是未婚女青年,就是合法夫妻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这样的事情,可想而知,如果硬要推行实名制,会给这些购买者带来多么沉重的心理负担。
强制购买人实名,一来侵犯购买者的隐私权,二来因为避孕药并不是国家禁止购买的药物,也不是处方药,不管什么人都有权购买。三者流产、堕胎,对女性的伤害极大,因此,出台这种措施,与保护女性背道而驰,只能给女性带来更多的伤害。
其实贯彻国家计生委精神没有错,制止“两非”也非常有必要,但是一定要对症下药,实名制不能包治百病,弄不好是要适得其反的,还是要在其他方面多想想办法才实在。
美白化妆品能不用就不用
◆ 徐苗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消息称,在东洋之花美白水润面贴膜中检出极微量氢醌。东洋之花公司称,氢醌可能在储运过程中由美白剂熊果苷分解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