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卓航
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后楼市逐步放量回暖,北京市二手房成交价自3月后呈上升趋势。随着二手房房价的不断上扬,北京二手房交易“卖方毁约”的情形日益增多。一位地产经纪公司业务员就告诉记者,随着楼市反弹,一度罕见的跳价以及卖方毁约现象重现江湖。有地产经纪公司粗略统计,近几个月以来,卖方跳价以及毁约数量约占北京二手房成交量的5%。
可要求卖方继续履约
实际上,在卖方占据主导地位的二手房市场,房价上涨预期较强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出现较多卖方毁约的现象。比如卖方认为自己和买家事先说好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希望加价;又或者是卖方认为自己的房子有更大的升值空间,不打算卖了。不过,面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类似情形,买家也不必过于担忧,可以通过合约条款等法律武器来有效保护自身的利益。
北京秦兵房产律师团徐斌就接到不少咨询电话。“最近一个月来每天都接到这方面(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咨询电话。”为此,徐斌建议称,合同法规定购房人作为守约方,在遭遇违约的情况时可以要求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购房人可以多出一些钱作定金,这样即便雙方决定解除合同,购房人也会掌握更多的主动性。
赔偿方式买方选择
原来,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业主更改出售价格,如果买方不同意,业主需要向无违约责任一方即买方赔偿合同细则中说明的违约金(例如为合同价的10%),或者买卖双方购房时自定的定金以双倍数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