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低级错误伤害医患关系

2012-04-29 00:53:31杨学友
大众健康 2012年12期

杨学友

据来自办理医患纠纷案件部门的统计,由于个别医务人员责任缺失而引发的纠纷占有相当的比例。在医患纠纷依然处于高发时段的当下,个别医务人员的低级错误,受伤害的绝不仅仅是患者,医方在为自己的低级错误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更伤害不起的是医患关系。因此,在迫切需要修复医患关系的时候,重要的是医方应强化制约监督机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远离低级错误。

自带药液未检验,酒精烧伤责任怎划分?

案例:63岁的赵老伯因感冒,来到本村刘医生开办的小诊所诊治。赵老伯所带的输液药是他几日前治疗感冒剩余的输液药,当时他以为好了,就停止了治疗,没想到感冒复发。而令人想像不到的是,赵老伯的老伴已经用此瓶换装上酒精,且忘记告诉赵老伯;老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以为是自己平时用的药,带到了刘医生的诊所。粗心的刘医生输液时也没有仔细检查瓶中液体成分,直接将酒精当药输入赵老伯体内。输液一开始,赵老伯就觉得与平时打针的感觉不一样,非常不适,几次向刘医生提出手背发麻,有疼痛感,刘医生看也没看就回答说:打针哪有不痛的。最终,导致赵老伯右手背大面积烧伤。事后,赵老伯要求刘医生承担赔偿责任,刘医生则认为,输液瓶中的酒精是你自己带的,自己只是没有仔细检查而已,你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刘医生的说法对吗?谁应承担主要责任?

点评:

刘医生应对赵老伯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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