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爱玲

11月23日,中国要求世贸组织(WTO)在11月30日的会议上成立一个三人争端解决小组裁定与美国最近的贸易争端。
11月6日,中国就欧盟部分成员国的光伏补贴措施,提出与欧盟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9月17日,中国就美国在关税法修订法案(即GPX法案),提出同美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接连几个月,“WTO争端解决”被反复提及。除了中国作为申诉方的案件,今年以来,美国、欧盟、日本等曾先后对我国出口产品相关政策向WTO提起诉讼,一些新兴经济体如印度、巴西、阿根廷等也频频对我国产品发起贸易救济措施,就在11月15日,墨西哥就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补贴政策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
人世11年来,中国11次作为申诉方,29次作为被申诉方,92次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在中国提起申诉的案件中,被诉方只有美国和欧盟,其中中国胜诉的案件,不仅缓解了中国的贸易压力,也对中国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另一方面,以中国作为被诉方的案件增长速度很快。涉诉争端直指中国经济政策。”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成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榄叶表示。
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政策交锋就像两个人的街边篮球赛,在互相冲撞中摸索触及对方的底线,从而确定未来的规则。鉴于中国与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有待完善,中国执行世贸争端解决做出的裁决也终将迫使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管理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