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华大学的《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对81个市政府有关财政数据进行调查,结果达到全国财政透明平均水平的仅43%。今年5月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上,国务委员马凯就信息公开问题指出“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信息公开是政府提高政治透明度所必须的,是政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长期性和日常化的特点,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
在我国,对于保密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一直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或统一的规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似乎让信息公开有了依据。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信息处于政府垄断状态,在很多官员的眼中,政府信息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权力的象征。从信息神秘主义思想转向阳光政府理念是一场深刻的行政管理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信息公开的认识误区、行动差距、制度矛盾、硬件不足的问题还广泛存在。
虽然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在实际操作中信息公开的评判标准由谁来掌握?由谁来监督?如果简单地用老百姓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标准的话,其实是个伪标准,因为“老百姓”本身就是个模糊概念,这个概念指的是全体民众,并不是少数话语精英,也不是网络上的那些活跃分子,怎样知道全体民众对公开信息的满意程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