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世香 张明伟 曲章义
〔摘 要〕本文探讨了数字信息组织与《中图法》之间的合作博弈关系,并提出了数字信息组织对《中图法》修订的要求及合作博弈模式下《中图法》修订和改进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中图法》;修订;数字信息组织;合作博弈
〔中图分类号〕G254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2)12-0022-03
数字信息资源是指一切以数字形式生产和发行的信息资源,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信息。与传统的非数字信息资源相比,依托互联网的数字信息资源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结构复杂、更新迅速等特点,而且用户的信息需求也表现出多样性、差异化和个性化。而基于体系分类法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是按照知识体系分类和概念逻辑关系对文献信息进行区分和归类,使同一类文献归集在一起。体系分类法可以很好地表达类目间的纵向隶属关系,利于同类文献的集中管理,为图书馆组织文献排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层次分明、结构固定的分类方法缺乏足够的灵活性,不利于反应文献内容的多样性、多变性,且不易维护,可读性和直观性都较差。数字信息组织是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依据数字信息自身的属性特征,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技术,将杂乱无章的数字信息整理成为有序的数字信息集合的活动和过程[1]。数字信息组织的语义工具除包括传统的文献分类法、叙词表、标题法等情报检索语言外,本体、概念图、主题图等新型语义工具也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