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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理是个好理。惜乎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未必总是经得住推敲。我们见过太多善者未得好报而恶贯满盈者寿终正寝的例证。况且何为善者,何为恶者,常常不像泾渭那样分明。不同的阶层对善恶是非的认识也有明显歧异。当然,这不是本文所要论证的问题,所以且罢。至少在我这个小说中,杨百顺没有逃脱这个逻辑。尽管他也行善,甚至虔心礼佛,并且也收到了一定的善报,不仅深获房东老太的好感,甚至还收获了谢露娟的爱情。尽管这份抑压已久的爱情来得像电一样醉人,去得却也似风一般迅疾。“解脱”感亦如此强烈却又如此短促,皆因他必须为自己的恶付出应有的代价。
但是,尽管你可以如此解读这个作品,但若仅此而已,我不免要为自己的笔力不逮而感到遗憾。因为这类因果报应的主题,一篇新闻报道就足以完成了。而我写的是小说,小说和新闻的最大差别在于,新闻是生活的传声筒,而小说是人物心灵的塑形器,人物个性的解剖刀。记者更多重视的是看到了什么,或者是看到了什么别人没有看到的事实;作家则应该凭借丰富的想象力和洞察力,在大家熟视无睹的生活中,发现别人没有发现或感觉到的东西或意趣。即作家要用真实的情感、成熟的的思想和敏锐的视角认识和感受生活,在独特的人物或事物中看到其中的惊绝之妙,并尽可能深入地探索这个世界上最为复杂、纠缠的人性的深度,从中剖示出让读者的心灵战栗而豁然的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