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育生活化选择

2012-04-29 00:44:03李霞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2年11期

李霞

摘要:基础课教育生活化的原则是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出发,以问题引导思考,以理论分析生活,以价值引导选择;具体要求是将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紧密结合,将学生关注的现实问题融入教学中,实现教学宗旨与学生需求的结合,教学理论与现实生活的结合,价值引导与情感感染的结合,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结合。基础课教育生活化具有层次性,马克思主义作为信念进行生活指导,作为价值观进行价值引导,作为思维方式进行认识引导。

关键词:教育生活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实生活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2)11-0021-03

一、基础课“教育生活化”模式教学改革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根据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提出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总体要求,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我们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提出教育生活化的教学改革新思路。基础课教育生活化的原则是,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和大学生的生活实际,从社会现实和学生生活出发,以问题引导思考,以理论分析生活,以价值引导选择,使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具体化、生活化,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成为学生的信念,成为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基础课教育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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