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美国 日本对华执行严格出口管制

2012-04-29 00:44:03晏聪王磊
经济 2012年11期

晏聪 王磊

为了确保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世界领先地位以及国家安全,二战后日本政府对我国采取了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日本的出口管制政策既阻碍了中国从日本进口相关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也严重影响了与中国进行贸易交往的日本企业的积极性。目前,日本政府的出口管制政策仍然是中日经贸合作的重要障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日本出口管制体系概况

二战后,日本逐渐成为美国的盟友和支持者,尤其在出口管制上,一直追随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目前,日本已经建立起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具有其特色的出口管制体系。

1.法律基础

根据出口审查及管制的需要,日本政府建立了以《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进出口交易法》和《出口贸易管理令》为主体的出口管理法律体系。其中,1949年颁布的《外汇及外国贸易法》是日本实施出口管制的核心依据。根据该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能相关物品、化学及生物武器相关物品、尖端材料等均被列为出口管制范围。以《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为基础,日本经济产业省随后还制定了《出口贸易管制条例》,作为出口管制的具体管理办法。

2.管理机构

根据《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关税法》、《进出口贸易法》和《出口贸易管制条例》等规定,经济产业省和地方经济产业局在出口管制相关事务上具有直接的管辖权,海关、财务省、日本银行及日本授权外汇银行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相应管理。由于军民两用品和技术输出地的不同,受理出口审批申请的部门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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