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心淼,李克桥
[摘要]根据河北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市场化的现状,就其收费模式、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的监管,以及财税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较为具体的分析,进而提出了如何改进收费办法、拓宽资金渠道、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改进财政税收政策等一系列财政经济措施。
[关键词]城市垃圾;污水;财经;对策
[中图分类号 ] F20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2)11-0094-04
一、河北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资金来源与运用现状
自200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产业化、市场化的进程,河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在2008年先后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环保局、建设厅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河北省各市目前均已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
按照河北省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计算,居民用水调整为0.80元/m3,非居民用水调整为1.00元/m3(含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