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安全视阈下的民间金融法律规制与监管

2012-05-07 10:04:28张凯
商场现代化 2012年9期

张凯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计划项目《新型传销犯罪的特点及侦防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以经济安全为基本视阈,研究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与民间金融的关系,研究了我国民间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了民间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规范和引导我国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提出了规制监管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经济安全; 民间金融; 规制; 监管;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日渐活跃,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间金融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发挥促进经济增长、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和推进正规金融改革创新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干扰金融宏观调控、易引发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负面效应。同时,由于这些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民间金融的无序发展,给金融和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尤其是一些不规范的民间金融活动,严重危害而影响了国家经济安全。

一、民间金融的界定

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也被界定为“非正规金融”,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

民间金融最简单的形式为亲友间的自由借贷。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简单形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应运而生,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程度和机构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形式,如“银背”、合会、私募基金、钱庄、当铺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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