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杰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
英籍犹太裔学者波兰尼(Michael Polanyi)于1958年在《个人知识》一书中,首次将知识划分为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和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他认为“人有两种类型的知识,没有被表达的知识是另一种知识,比如我们在做某件事的行动中所掌握的知识”[1];其后,因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Ikujiro Nonaka)和竹内弘高(Hirotaka Takeuchi)于1995年出版的《The Knowledge-Creating Company:How Japanese Companies Create the Dynamics of Innovation》[2]一书成为“经典之作”(德鲁克的评价),而致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间的相互转化成为知识管理领域学者关注的焦点。然而,学术界对于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二者的含义和范围始终没有统一的界定,这必然导致对所谓隐性知识的相关研究陷入混乱状态[3]。
考察一下学术史,我们不难发现,无论哪个学科,某个学术概念的首创者对该概念的界定或者由本人修正、完善甚至扬弃,或者被他人修正、完善甚至革命。例如,微积分中的极限概念[4],托马斯·库恩的范式概念[5],惠更斯的光的波动概念[6],牛顿的时空概念[7],欧几里得的平行线公设[8]等。因此,我们不必拘泥于波兰尼、野中郁次郎或者其他大师级学者关于隐性知识的界定,而应该把握隐性知识概念的实质和中文语境中的表达习惯,重新界定并解释隐性知识。
学术界通常认为,著名学者使用了“已表、易表、可表”三种标准来划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9]。例如,德鲁克(P.H.Durcker)使用“可表的标准,即某项知识是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