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律师辩护权是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表现”

2012-05-14 16:52申欣旺章文
中国新闻周刊 2012年10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新闻周刊律师

申欣旺 章文

推动整个社会的法制进步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3月14日,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是律师刑事辩护权利的保障以及人权的保障。会场之外,“中国律师业的未来”也见诸各种讨论。就此,《中国新闻周刊》对新任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进行了专访。

律师职业面临诸多挑战

中国新闻周刊:刚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案对律师权益以及人权保障的内容为众多律师所关注,你如何看?

王俊峰:刑事辩护作为法律职业工作一个最重要的部分,它体现律师行业对维护公平正义和人文价值的一种特殊尊重和贡献。目前不同地方出现的一些受到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有的涉及到律师执业权益的问题,我认为是目前环境下的一些比較特殊的表现。刑辩工作,包括控辩双方、审判各方,如何能共同统一到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这一点来非常重要。无论是哪一方,都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法律规则,尊重法律的独立性。共同的目标是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这具有特殊的意义。公平正义,就是指在法律下要实现的公平正义,就是法律能够得到准确实施下的公平正义。

中国新闻周刊:有人认为律师的发展面临困境,你认为呢?

王俊峰:挑战很多,大到法治环境方面,比如说从刑辩角度我们面临的三难,还有整个社会对法律专业的独立性尊重不够,对法律职业的精神、使命和职业定位缺少基本的共识,等等。另外,这个行业的发展存在着很多不平衡,我国沿海地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法律服务业比较发达,但是在偏远的西部,一些内陆省份,法律人才缺乏。还有人才的分布、行业的分布、专业分布不平衡,绝大多数的律师拥挤在非常传统狭窄的法律服务领域,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联的法律服务人才很少,比如金融、国际并购、国际贸易、知识产权、IT、媒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很缺。

中国新闻周刊:你的意思是律师行业要跟得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王俊峰:国际化浪潮给全球的法律服务行业都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经过这么多年的积累,中国在国际化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不仅仅是经济的。因为法律制度和法律服务本身也是一个国家利益、国家影响力的重要表现,所以很多学者讲,法律服务本身也是实现国家利益的工具,甚至说在影响力上它和飞机大炮没什么差别。战争年代表现的是飞机大炮,在现在和平国际经济环境下,各国之间的博弈,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博弈,它的法治或者法理的观念的输出,以及具体表现为法律服务的竞争,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利益的延伸。

推动法治进步是最大的民生工程

中国新闻周刊:当你听到有人说某人是黑律师,或者律师遭到非议时,作为会长,你怎么看?

王俊峰:我觉得任何事物、任何行业、任何机构包括任何人都不是完美的。律师行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同样是弱势利益群体,有很多无奈。这个行业确确实实也有害群之马,但不能否认的是,这个行业的绝大多数,他们对国家的发展进步,对老百姓的疾苦都是有特殊的认知和担当的意识。有一句话讲得不恰当,这个行业所谓的害群之马,跟我们社会上很多贪腐的现象相比,那是少得不能再少了,而这个群体是承担了国家特殊的政治要求和使命的一群普通的专业队伍。我对这个行业的这支队伍充满感情,充满信心,充满尊重。

中国新闻周刊: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一支普通的专业队伍,但承担的是特殊的使命?

王俊峰:我打个比方,今天中国最大的民生不仅仅是老百姓简单的吃饭、住房问题,这方面随着经济进步和发展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今天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可以说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进步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是推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这样一个主力的群体,它的价值和意义不可估量。

中国新闻周刊:说到承担特殊的政治使命,你怎么看律师参与政治,参与国家治理?

王俊峰:这几年律师行业的参政议政状况有非常大的突破,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数量持续增高,而且中央30号文件中对律师更多的参政议政给了平台和出口。这些都表明国家对这个行业的重视,而且可以预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这方面应该还会继续加强。

在现代经济、政治和法治环境下,政治应该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我觉得参与政治更大意义上是对公众的服务,不要把参政仅仅和当官、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连。从这个概念来讲,我们律师行业为社会服务,为公共管理活动所做出的贡献比狭义概念下的“从政”放大了很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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