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垣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山西运城 044000)
湿陷性黄土地基在自身重量或一定的外界压力下,在受到外界水浸泡后,土体的结构被快速破坏,发生较明显的湿陷性变形,进而导致黄土地基发生下沉、强度减弱、稳定性丧失等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路工程的建设及养护造成很大不便,甚至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后果。
针对湿陷性黄土的湿陷性这一特点,本文分析工程中常用的处理方法,并且结合闻垣高速公路建设特点,介绍闻垣高速公路建设中湿陷性黄土处理情况。
湿陷性黄土分为自重性湿陷与非自重性湿陷两种。
当湿陷性黄土地基遭遇水的浸湿后,在没有任何外部荷载情况下,仅在黄土本身自重压力的作用下而发生湿陷的,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当湿陷性黄土地基在遭遇水的浸湿后,需要外部荷载作用而发生湿陷的,称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
湿陷程度有两种评价方法,即强烈程度和湿陷等级。
1)强烈程度。
依照规定压力下测到的湿陷系数按0.03,0.07划分为轻微湿陷、中等湿陷和强烈湿陷。
2)湿陷等级。
依据规定厚度进行计算,按照小于15 cm,15 cm~35 cm(或40 cm),大于40 cm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共三个等级。
依照测定的湿陷性土层厚度,将其全部挖除后采用灰土进行分层夯实回填,采用低压缩性高强度的灰土进行换填处理,换填的厚度一般为1.0 m ~3.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