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主义对中国城市建设的启示

2012-06-04 01:30田莹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13期
关键词:高密度邻里公共交通

田莹

中图分类号:TU984.2

关键词:新城市主义建设

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由于城市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以及自然生态文明的蓬勃发展,“现代主义”的城市规划思想在二战后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也在不断探索着适合自己的国家的城市发展之路,二战以后的美国,伴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高速公路网的大规模兴建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依赖小汽车交通的郊区居住和生活空间开始占据大部分城市的郊区,集中体现为大规模、低密度的单一土地使用功能的发展模式,针对二战后蔓延式发展模式的反思,为了重归传统邻里的城市发展模式,美国的新城市主义于上世纪80年代萌生,9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面对区域的生态失调、邻里和街区的瓦解,新城市主义者开始从三个层次思考问题,提出三个层次的见解与原则。

1)关于区域的理论

以往的郊区化蔓延将城市推向无形扩张的境地,城市依靠边界的无限膨胀来获得扩张。大量新建的购物中心、办公区和住宅区以蛙跳式地沿交通干线分布,与周围环境缺乏有机的联系,降低的郊区的品质。新城市主义者认为大都市、城市和它们的郊区及其自然环境应该被视为一个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整体;整个区域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包括各自明确和有识别性的边界;区域的任何地方无论城市中心、郊区还是新生长的地区都应该以邻里的原则来设计,规划中要考虑到使区域各部分工作和居住的平衡,而不只是卧房式的郊区;可选择性的交通系统应该用来支持区域建设和规划,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系统应当在区域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倡,以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

2)关于邻里理论

邻里、分区和廊道是新城市主义社区的基本组织元素。它们共同构筑一种新型的社区:紧凑的、功能混合的、适宜步行的邻里;位置和特征合宜的分区;环境优美的、可持续发展的、整体的功能化和艺术化廊道系统。“邻里、分区和廊道是城市开发和改造的重要元素。他们能构成具有识别性的区域”。新城市主义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想邻里的原则:有一个鲜明的邻里中心和一个明确的边界,邻里中心应该是明确,应该被公共空间所界定,充满商业设施和市政设施,增加邻里中心活力,邻里应当紧凑、适宜步行、功能多样化混合图;居住、购物、工作、学校、宗教活动和娱乐等各功能达到一种平衡混合。并且各种日常生活设施布置在步行范围内,使老人和小孩得到应有的关怀。

3)关于街道、街区和建筑的理论

街道应具有合理的尺度,街道的尺度体现在街道建筑的高度、街道的合理宽度。街区则是表现建筑形式和城市空间的场所。新城市主义者认为:“城市建筑和景观设计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塑造街道和公共空间”,“单体的建筑设计应当不留痕迹地融入它周围的环境中”社区存在两种不同的建筑类型,作为工业化建筑的住宅和纪念性建筑。他们认为工业化建筑要适应所有与街道和街区相关的规则,并且与所有其他同类型的建筑保持新式的一致。

2中国城市化背景下的区域发展模式

针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特殊性以及新城市主义者对美国城市发展问题的提出的解决策略的先验性,我们应当充分借鉴新城市主义的区域设计理念,施行我国的区域发展模式,即基于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构建合理规模和边界的多中心区域发展模式。

1)有明确边界的多中心区域城市发展模式——城市发展的生态极限

新城市主义认为首先承认城市增长的必然性,容许其增长,关键是如何控制其增长方式,他们主张城镇的发展要有一定的边界,这一边界是由自然环境容量所限定的,人们不能模糊和消除这一边界的存在。我国则应更多地强调城市未建成区域的合理发展性,阻止中心城区的无序蔓延,应在大城市外围建设新城,并应同时确定中心城市的边界和确定地区的绿色空间边界,城市生长应以不破坏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为原则。对城市生长界限内的土地要作好远期城市规划,公共交通要首先通达,以保证城市健康地发展。相比于新城市主义在美国专注于如何来整合蔓延式发展带来的恶果来说,我们要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创造区域城市形态,即控制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创建多中心,有边界的区域发展模式。

2)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建立多中心“分散—集中”发展的城市结构

我国城市发展具有先天的公共交通基础,小汽车虽然增势迅猛,但还没有成为主要交通方式,主要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明确公共交通的引导发展方式与构建多中心、有明确边界的城市格局相协调,而不仅仅是跟随公共交通沿线发展。即明确交通导向型发展中交通走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防止“摊大饼”发展方式的延续。在宏观层面,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建设的可能性将是决定城市多中心布局的关键因素,只有实现了大运量公共交通系统对多中心城市格局的支持,公共交通系统才能改满足人们出行需求的“事后”被动的设施建设为“事前”引导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城市规模有所不同,在某些大城市内部组团之间不会出现明显的城市隔离,也就是说各组团之间无法利用明显的绿带或者其他自然开敞空间分隔,在空间形态上似乎仍旧表现出连续发展的状态,但是这种连续发展同小汽车蔓延式发展“貌相同、质不同”因为这种通过围绕公共交通网络形成的每一地块中必然都有自己的中心,即公共交通枢纽或站点。

3土地利用与新城市主义

3.1我国土地利用模式特点

1)“人多地少”适合高密度城市建设

我国城市区域的基本特点是人多地少,加之政府和地产开发上也提倡高密度建设,因此新城市主义提倡的高密度城市建设方式与我国的基本建设现状是一致的。在我国许多城市的中心区域,连续均一的高密度建设弱化了城市各个中心和公共交通的便利性。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开发片区多缺乏核心,各区则呈现沿道路发展“高密度、低强度”的状况,高密度造成了城市空间的拥挤,低强度使公共交通难以高效运行。我国土地开发密度普遍偏高,也就为实现土地的混合利用提供了良好的先天条件,但如果开发不当,例如大面积的单一居住功能用地等也可能会造成高密度的单一的土地使用功能彼此分离或者“飞地式”的单一功能扩展形态,不利于公共交通框架的建立和形成明确的城市中心。

2)混合利用较为普遍

在我国,没有美国那种明确的土地使用分区制度,即不同地块中完全单一的土地使用功能,由于居住密度高,且许多人群的生活方式依赖于公共交通,所以在小范围尺度内土地混合利用较为普遍,在于居住功能的开发中也会有明确的商业配比限制。但是这种普遍性优势也会表现出过于单一化的倾向,使得混合使用很难作为创造某些重点地区的特质的工具,并造成了各种公共活动的分散以及人行旅次的分散,使需要人流集中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的难以产生最大的效用。

3)城市规划过分强调功能组团,没有考虑混合使用

雅典宪章提出现代城市应先解决好城市的四大功能,城市应按居住、工作、游憩进行分区及平衡后,再建立三者联系的交通网。这种思想对我国的城市规划影响至深,但是由于过分强调功能分区、簇团式的结构模式,没有考虑形成以某种功能为主的混合使用,使得城市失去活力,比如CBD的功能过分单一造成夜晚失去了白天应当具有的活力,又如城市边缘区的一些大型居住区只承担了单一居住功能,工作和生活所须仍依赖于其他区域,大量的工作通勤给城市道路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3.2适合中国国情的中观土地利用策略

1)围绕城市各中心紧凑发展的城市形态

我国城市普遍密度较高的背景为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的目的提供了良好的先天条件,符合我国国情。这一原则对我国城市空间增长趋势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以下区别:首先,新城市注意提倡的高密度远远不能与我国现有密度相比,紧凑发展形式不同;其次,新城市主义倡导城市内部高密度开发,但是这只是实现土地利用多样化的一个前提条件,并不是最终目的。在我国许多城市一个突出的趋势是降低城市高密度的空间结构。以此来疏解城市内部人口压力过大的问题。应当明确的是高密度的用地本身并没有问题,关键是多大规模范围内的高密度状态。需要打破的是单一中心的高密度聚集,转而采取多个组团的高密度集聚。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在城市组团中心的开发上,建立高强度的混合利用中心应到与公共交通和紧凑的中心密度布局同步协调进行,三者共同协调强调突出组团的中心任务才能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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