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价格转移问题的相关讨论

2012-06-04 01:30耿志强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13期
关键词:母公司跨国公司利润

耿志强

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大大加速了跨国公司的发展。据有关数据显示,全球目前约有四万多家跨国公司,其分支机构约有276万家,几乎遍布全球的每一个角落。在当代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内部贸易额已占世界贸易额的三分之一以上。且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这种内部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扩大和国际分工的细化,跨国公司投资经营活动日益增多,这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跨国公司的进入队伍我国经济发展的确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本文就跨国公司价格转移问题做如下讨论。

转移价格具有避税作用,调节作用,增强子公司的竞争力,避免或减少跨国公司风险的四项作用。阐述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的避税功能造成我国大量利税流失的事实,同时转移价格还使得披露的会计信息失真、破坏市场的完整竞争状态。

跨国公司指的是世界上一些大型企业为了实现其国际化战略,获取巨额利润,通过对外投资,在多个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企业组织形式。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由于跨国公司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直接操纵,这使得跨国公司不依国际市场供求关系而通过内部交易进行价格转移成为可能。

所谓价格转移,就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互相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内部交易定价。跨国公司价格转移是指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各经营单元和与其有联署关系的外部各经营单元之间存在的一种贸易结算价格,一种为了互相之间交易而专门指定的内部交易价。

跨国公司价格转移的最大特点是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也不是买卖双方在市场上按独立竞争原则来确定的价格,而是由跨国公司总部的上层决策者,从全球战略目标和谋求最大限度利润的目的出发指定的。这样足可以表明转移价格具有破坏性、隐蔽性、垄断性何不完全竞争性的特点。同时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定价基础有两种,分别是外部市价和内部成本定价两种基础。

跨国公司采用价格转移策略的收益基本有四项,即逃避税收、转移资金、调节利润和回避风险。跨国公司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是要在全球范围内尽其所能的减少税款的缴纳。减少税款包括减少关税和所得税税款,在关税方面,世界上有许多“避税地”,由于其所得税率很低,所以能够合法的避税。跨国公司常常利用这些“避税地”,通过对转移价格的运用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或是利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以较低的发货价格减少纳税基数和纳税额,减低进口子公司的从价进口税。在所得税方面,主要是利用不同国家的税率上的差异。跨国公司利用国际税收差异,通过内部转移价格将盈利由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获取巨大利润。

在转移资金方面,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总希望能够尽早收回。但许多国家都是行不同的外汇管制,特别是对外商的红利汇出、股息支出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比如规定外国资本不准在一年内全部汇回本国,而且每年只能汇回一定百分比的利润所得等等。跨国公司往往通过转移定价以高价向处于该国的子公司发运货物或提供劳务,或者将资本从低利率国家转到高利率国家,以降低资本使用成本等方法来实现资本的转移。

在调节利润方面,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获得过高或过低的利润,都会对其带来不利的影响。当有过高的利润时会导致赋税加重,母公司常常通过转移价格来提高子公司的成本,降低利润。但子公司过低的利润会影响母公司的信誉,不利于长期发展。此时,母公司往往以较低的内部转移价格向子公司提供商品、无形资产和服务。并以较高的内部转移价格收购子公司的新产品,使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得到人为的改善,以增强人的竞争力。

在回避风险方面,由于子公司利润结算与将其汇回母公司的时间上存在着差异,期间的汇率变化、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和通货膨胀等原因,都会影响货币资产的价值。子公司为避免损失,可运用转移价格策略提前或推迟付款,以减少由货币减值带来的损失,并获取汇率差的收益。从世界范围来看,提前或推迟付款能直接影响国际收支达百亿美元之巨。

那么,就我国而言,我国政府又是怎样管理跨国公司价格转移的呢?都知道,价格转移是外资税收零增长的“原罪”。可是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早已是业内不宣的秘密了。普华永道咨询公司曾打过一个比方:假设一家美国企业来华投资设厂以后,以10美元的价格从其母公司进口原材料,在中国又追加投资2美元,则其成本应为12美元。但是在华子公司以11.5美元的价格把产品返销给其母公司,从账面看这家美商在华投资企业就是亏损的,而其母公司很可能以14美元的价格把商品转手销售给其他消费者,这样利润就被截留在国外了。

因此,对于转移定价问题,我国专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一是提高合资、合作企业中中方的自我保护能力。在与外商成立合资、合作企业前,中方应通过结构上的优化组合,使自己掌握对外购销,控制营运企业的运营。另外,引进专有技术、商标使用权的转让价值应经过中国权威部门鉴定;二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管应建立纳税人申报、税务代理和税收稽查三位一体的模式,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规定,切实制定反转移定价税法;三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和海关的作用。我国会计制度要与国际惯例接轨,熟悉跨国企业的财务会计做账方法,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审计制度。加强海关对外企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发现价格严重偏离正常交易价格时,可要求对进出口货物重新估价和征税。四是注意多方面的配合、掌握信息。国内各部门应进行有效配合。海关、税务、外经贸、工商、审计等部门应注意相互通气,相互间协调工作,积极收集国际市场价格的情报,形成一个反对跨国公司滥用转移定价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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