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发布制度,鼓励认证机构从2012年起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应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据悉,这是我国认证认可行业发布的首个以履行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发展结构的需要,组织引导认证机构按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认证质量、保证认证的有效性,促进我国认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认监委就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社会责任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认证机构正确认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指出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是认证活动的本质要求,是认证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是认证机构的重要义务,是认证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指导意见》提出了认证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要求认证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使命,坚持“公正、客观、科学、规范、诚信”的行为准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共同构筑认证认可诚信体系;以“责任认证、诚信认证”为己任,建立健全认证机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效践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