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报道应注重理性思考

2012-06-13 08:43:08于普增
中国质量监管 2012年7期

■文/于普增

(本文作者系中国质量新闻网主编)

当前,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话题成为社会热点。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这从法律层面上明确给出了媒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角色定位。充分认识食品质量安全题材的新闻报道的重要性,事关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焦虑严重的情况下,媒体应该坚守新闻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发挥记者的专业素养,力求真实客观地报道事实,平和公正地分析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以媒体理性涵养社会理性,推动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

毋庸置疑,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人人关心,“燃点”很低。这是客观现实。人们通过多元、多样、多变的传播渠道,看到形形色色、或真或假的各种信息,对食品安全存在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当看到,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总体上是有保障的。全国13亿多人口每天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食品安全事件虽时有发生,但与如此庞大的食品及生产经营者规模相比,所占比例是很小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是稳定的。事实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对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