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00015)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对视听产品有安全性标准要求,如美国UL6500、欧洲EN60065等。电视的安全标准是为了使设计者了解安全要求的基本原则,设计出安全的设备。设计者不仅要考虑设备的正常工作条件、可能的故障条件,还要考虑随之引起的故障、可预见的误用以及诸如温度、海拔、污染、湿度、电网电源的过电压和通信网络或电缆分配系统的过电压等外界影响。标准还提供了安全性的检测方法和判定的标准,为产品安全性的客观评价提供了方法和依据。国内电视的现行安全检测标准依据是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对应的IEC标准是IEC60065:199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22号文件,最新版的GB8898—2011[1](修改采用IEC60065:2005第7.1版)已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11月1日实施。新一版的标准与上一版的标准相比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在这主要针对国内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和供电条件的一些特殊要求进行介绍。
中国地域广阔,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十分复杂,海拔2000 m以上的地区约占国土面积的33%,同时南方大部分地区都地处亚热带和热带,气候湿热,并且使用环境复杂。针对中国地理条件和气候的实际情况,在制定GB8898—2011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上述因素,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将标准的适用高度提高到海拔5000 m,同时,保留了IEC标准海拔2000 m一档。对于不能满足5000 m的设备,要求增加安全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