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伟
(大连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企业的增长速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自身的发展,管理层往往希望企业能够快速地成长。但是,企业增长速度却不是越快越好。过度经营使企业过快增长则可能会引发资金短缺等问题,使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没有充分有效利用资源使企业增长过慢,则可能会因为资源的闲置造成丧失增长能力,导致生存危机。基于这个角度,我们提出了可持续增长。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从片面强调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模式逐步转变为兼顾环境和社会均衡发展的可持续增长模式,我们提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CSR)不仅成了近些年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而且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新《公司法》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同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倡导上市公司定期对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估,并自觉对外公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促使上市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2007年1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把社会责任推到了企业关注的热点[1]。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交通运输行业的支撑,交通运输行业是关系到民生,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基础性行业和服务性行业,必然会和国家的经济同步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