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推进“小金库”标本兼治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答记者问

2012年1月17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治理“小金库”热点问题,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开展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来的?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作出规定,要求坚决治理。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小金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设立 “小金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小金库”问题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消极腐败现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三年时间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要求,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
记者: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前两次相比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会持续三年时间?
答: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前两次相比,有四个显著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对“小金库”的界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属于“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