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碧波,宋晓洪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028)
产业集群持续创新能力是指在以根本性的产品和工艺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在集群中出现以后,还会出现一系列新的创新群,这样可以引领新产业的成长和老产业的再生[1][5]。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持续创新目的在于提高中小企业与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系统组合创新作为组成部分来达到整个价值链的创新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集群为特征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迅速,逐渐显示出“小企业大协作、小产品大市场、小资本大集聚、小产业大规模”的特点,在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中逐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年,通过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我国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达2 000多个[2]。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发达省市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起步较早,集群经济已占到本省市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其中浙江省已占到全省工业总产值的60%。目前,我国东北地区、中部地区的产业集群发展较快,产业集群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现已成为区域经济尤其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4][13]。但是,在目前体制环境下,还很难由个体牵动群体,从企业走向行业,从行业走向集群的区域经济创新模式,还存在持续投入能力、知识持续创新能力和持续产出能力不足,持续开发能力和技术持续应用能力较弱,持续创新环境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研究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持续创新能力的内在规律,构建集群持续创新评价系统并进行实证,对于科学有效地评价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持续创新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对策有着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