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丁筱净
劳务派遣:如何防止“变味道”?
□ 本刊记者 丁筱净

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派遣员工比企业直接用工的工资水平低20%-50%。另外,在奖金、补贴等方面,两类员工的差距也很大。
自上世纪80年代诞生的劳务派遣制度,已经正式到了“而立之年”。曾经扮演过国家对外就业安全保障措施、下岗工人再就业承接方的劳务派遣制度,如今的角色定位却引起各方关注。
《劳动合同法》实施进入第四年,或将于今年进行修法;《劳务派遣条例》难产3年,或降级《办法》以求尽快出台。这一年,是中国劳务派遣制度发展的关键一年,千万劳务派遣员工不应是低价劳动力的代表,劳动方期待在全国“两会”代表的呼声中,赢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李彤斌(化名)于2007年7月24日经昆山市开发区劳务输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劳务输出公司)招聘至其处工作,被派遣到禧玛诺(昆山)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玛诺),岗位为操作工。
李彤斌所在部门的工人由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组成,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完全相同。
然而,作为劳务派遣工,李彤斌却不能享受合同工每月享有的固定津贴、生活综合津贴、学历津贴、职务技术津贴、工作轮班津贴,平均工资比合同工少150元。同时,他不享受年终花红、夜班津贴和带薪年休假。李彤斌觉得,公司对合同工和派遣工采取了同工不同酬的工资体系,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其后,李彤斌将昆山劳务输出公司和禧玛诺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