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学
(江西财经大学 产业集群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13)
物流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创新,以供应链上存货、应收账款甚至贸易关系等担保为依托,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及配套的结算、保险等服务的业务[1]。这一服务创新是目前国内外物流界与金融界都普遍关注的蓝海领域,具有很强的多赢性质,其核心是存货质押融资[2]。按2007年5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4-2006),存货质押融资指需要融资的企业(即借方),将其拥有的存货作为质物,向资金提供企业(即贷方)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的业务活动,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
物流金融创新下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以提高供应链物流运作效率和降低贷款风险为宗旨,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尤其我国沿海一些银行虽然已经和物流企业紧密合作开展了基于物流金融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但远未将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充分利用。据《国民收入账户和统计年鉴》资料显示[3],仅2006年全年,我国所有企业拥有的存货达51394亿,其中中小企业30326亿、农户1024亿。如果按照50%的贷款折扣率计算,这些资产原本可以担保生成约2.6万亿元的贷款,相当于当时我国金融机构一年的新增贷款额。然而实际上,除沿海城市外,我国大部分银行对这一业务还相当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