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小明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其作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尤为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9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深化,是我们党深刻把握可持续发展时代潮流和当今世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趋向的战略抉择,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规律和生态环保规律认识的新水平,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的重大提升。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形成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理应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产物。由此,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要立足于本国的基本国情。早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作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判断;二十年后的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