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喜仓,杨卫华
(江苏大学 财经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在我国当前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结构中,罚没收入一直是国家多年来强调要花大力气清理整顿、严格控制的重点非税收入项目。近年来,伴随着《行政处罚法》以及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罚没收入征管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阶段,但由于罚没收入征管尚未形成清晰的理论脉络,罚没征管执法弹性较大,加之在实践中相当多的执法部门对罚没征管目的和功能认识上的不到位,罚没收入征管作为管理社会经济生活手段的功能远未发挥其应有作用[1]。因此,如何尽快探索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创新罚没收入管理机制,推进各项改革的进程,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罚没收入是国家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规章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从历年的罚没收入数据来看,江苏省罚没收入一直呈增长趋势,但在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却呈下降趋势。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江苏省罚没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由图1可以看出,尽管江苏省罚没收入的总额在上升,但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的比重却呈明显下降趋势,1999—2001年,江苏省罚没收入占非税收入半数以上,2001年之后,罚没收入比重逐年下降,且下降幅度很大,尤其是2002年,下降幅度达到20%,说明江苏省非税收入内部结构有了变化,罚没收入不再占据非税收入的主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