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威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430063)
近年来,随着型钢混凝土构件在铁路工程中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一些“建桥合一”的结构,即结构属于房建结构,同时因列车在其上通过,又具有铁路桥梁结构的特点。目前国内针对“建桥合一”结构体系设计仍没有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可遵循,一般分别采用相关的规范进行综合分析,使其满足不同规范要求。
我国现行的型钢混凝土设计规程主要有《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 9082—97)[1]和《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 138—2001)[2]。前者假定型钢混凝土构件的抗弯能力等于型钢和外包混凝土抗弯能力之和,并不要求型钢与外包混凝土共同工作。这种方法忽略外部混凝土对型钢的握裹作用,采用简单叠加的方法,计算偏于保守。后者以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理论为依据,假定型钢与混凝土是一个整体,共同工作。
目前针对铁路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设计仍采用容许应力法为基础的设计理论,该方法以线性弹性理论为基础,要求结构在其使用期间任何一点的应力不得大于容许应力。为了与现行的铁路桥梁规范相一致,本文采用与容许应力法下钢筋混凝土近似的假设条件,考虑型钢的作用,推导了基于容许应力法的型钢混凝土偏心受压承载力的计算公式。
由型钢混凝土受弯破坏试验[3,4]和相关研究文献[5-7]可知,型钢混凝土构件在配置一定构造钢筋的情况下,型钢和混凝土可以较好地共同工作。……